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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第一天上EMT課程
進教室就嚇一跳
哪來那麼多人阿.... = =
還都是婆婆媽媽 教室跟菜市場一樣

第一課沒啥重點
就是大約簡介台灣的緊急救護系統
不過教官有說
最後通過率不到一半
我當然要當通過的那一半~~ XD


上課內容


第一章  緊急醫療救護概論與法源

前言:
緊急醫療網,英文全名為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(簡稱EMS),指的是在意外發生時
到送達醫院的緊急救護架構,包含以下幾者:

一、第一反應者
    發現狀況,打119,給緊急救護

二、EMD
    一般救護中心是指消防局的勤務單位(119),勤務中心具首腦地位。
分配醫療資源,確知醫院的急診室、病房等是否有空位、醫生是否足夠,以調派救護車前
往適當醫院。

〝就近適當醫院〞:必須具備
A:救護車、病房
B:24小時急診部
C:急救專科醫生

主要功能:
    1.於救護指揮中心,接受報案
    2.給報案者緊急指導
    3.派最適當救護車至現場
    4.與醫院保持聯繫
    5.提供EMT所需訊息

三、EMT救護技術員
    1.在現場提供緊急救護
    2.將病人安全送至醫院,途中持續給予照顧

四、責任醫院、醫師、護士
    接受病人並繼續給予更專業治療

五、民眾宣導教育計畫
    1.正確使用119系統
    2.簡易急救處置技術

六、專業人員之訓練

七、大量傷病患計畫:針對各種災難訂定作業程序標準

八、系統品質評估:定期對EMS品質做評估

  其中EMT具備自救救人的能力以及實質的急救觀念、緊急避難的方法以減少傷亡,是相
當高級並且符合實際需求的急救訓練



<生命之星> 
生命之星是緊急醫療網的專業標誌
六個頂尖代表了緊急醫療的六個工作程序:發現/通知/應對/現場處理/運送處理/送交醫院

    六角星裡的蛇杖,為古希臘神話中醫學之神亞斯古尼克的法杖,意味著治療和痊癒。
凡是有關醫療的機構或隊伍,都可以用盤蛇節杖作為代表標誌

在美國,只有合乎標準的救護機構及人員,才可以在車輛和制服上展示"生命之星"標誌。


<緊急醫療救護法(EMS法)>
    在世界各國,要從事救護工作都須具備有EMT的訓練合格作為法定的資格規範,並且
在國內訂有緊急醫療救護法(EMS法)作為執行救護相關工作的法源依據,

以下列出幾項EMS法裡所需要注意的幾項重點:

一、目前國內的救護技術員(EMT)被分為三個等級:
EMT-1 > EMT-2 > EMT-P( Paramedic)
等級    學習資格        受訓時間
EMT-1   國中以上或同等學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60小時(8天4小時)
EMT-2   高中以上或同等學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64小時(33天)
EMT-P   具EMT-2資格4年,證照仍有效,由推甄資格  1280小時(160天)
每張證照的有效期限為兩年。每複訓一次可延長一年

二、法定的服務範圍
   1.在現場提供緊急救護
   2.將病人送至醫院途中,並持續給予照顧
   3.送達醫院且醫護人員尚未接手前

三、初級救護技術員得執行之救護範圍如下:
1.     檢傷分類及傷患評估。
2.     心肺復甦。
3.     給氧(與口咽、鼻咽…)。
4.     止血、包紮。
5.     姿勢骨折固定。
6.     傻瓜電擊器。
7.     體溫維持。
8.     現場傷患救出及搬運
9.     送醫照護
10.     正常生產接生
11.     心理支持
12.    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項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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